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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请在2017年7月30日前(工作日时间)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带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材料有欠缺的要及时补交)。
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请写好委托书(委托书样本附后),由受委托人带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毕业证复印件】。
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同时将发放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是今后教师资格再注册或遗失补办的重要印证材料,《申请表》遗失不补。因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回后请妥善保管,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0794-8216806;0794-8263417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7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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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抚州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委托书(样本).doc
2017年抚州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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