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无此项证件的,可参加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上述所需复印件请按表格大小缩印并粘贴好。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鉴定表》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用,A4纸张,到红谷滩新区教育信息网、红谷滩新区政务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

4、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1寸免冠证件照,分别按要求贴在审核表上)。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者自行准备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所申报种类,封面上填好相关信息及资料;

※ 往届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间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

※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两学考试。

(四)社会人员材料初审、确认地点、联系人及电话、乘车路线

材料初审、确认地点: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27号新区实验学校行政楼四楼)

联系人:罗老师、杨老师;电话:83950056

乘车路线:市内乘224、512(名门世家下);221、228、229、245、209(怡园路口下)。

四、本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初审和现场确认。如申报者发现假冒我机构名义的不法行为,请及时举报。联系电话:83950056

五、从即日起,请各位申请者密切关注红谷滩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gtjy.com)教师资格认定专栏、红谷滩新区政务网 (http://hgtzw.nc.gov.cn/hgt/default.aspx)“公示公告”相关通知,到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后果自负。

教师资格证成功通过,考生可参加各地的教师编制考试,通过后即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推荐教师编制考试高清课程(点击购买,随报随学,不限时间次数。免费试听),关于教师编制考试相关最新资讯或备考点击进入备考专题。

点击下载>>>

红谷滩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doc

南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手册.doc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鉴定表.doc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

2016年4月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