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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请在西湖区申报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于6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携带以下材料到区教科体局(西湖区政府6号楼三楼会议室)进行教师资格材料最终审查认定。

材料:

①与教师资格现场初审相同全套材料;

②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相同的一寸照片一张;

③教育教学能力材料。(现场领取)。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成功通过,考生可参加各地的教师编制考试,通过后即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推荐教师编制考试高清课程(点击购买,随报随学,不限时间次数。免费试听),关于教师编制考试相关最新资讯或备考点击进入备考专题。

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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