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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合同制中小学教师共5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的;
(3)县内通过公开招聘的在岗任教合同制教师(公告之日之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除外);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浮梁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405室。
3.报名须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提供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及粘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的笔试准考证1份,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可登录浮梁县政府网(http://www.fuliang.gov.cn/xrsj/gggs_10773/)下载填写。
4.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浮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以补充公告为准(岗位见附件1)。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3日上午;地点:新平中学。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笔试成绩为100分。
3. 2023年9月1日到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4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笔试成绩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
7.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
(三)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负责。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9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90×(50÷100)+80×(50÷100)=85分。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入闱体检人员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回避的情况。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入闱考核的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考核:
1.现实表现证明;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情况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选岗、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组织选岗,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资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浮梁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选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选岗、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有一年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制教师定岗使用,不得交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合同制中小学教师月工资参照县内公开招聘已聘用合同制教师的月工资标准发放,并按相关规定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浮梁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5.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聘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工作。
(二)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浮梁县人社局事业股:0798-2621975
浮梁县教体局人事股:0798-2625196;
2.未尽事宜由浮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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