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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一、资格审查结果
2023年“县管校聘”考试分流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经永修县2023年“县管校聘”考试分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10位高中岗位考生入闱面试、278位初中及小学岗位考生入闱笔试。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人员名单及结果详见附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分流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分流录用资格。
二、入闱笔试(试讲)人员未达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
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县一中高中数学岗位、高中英语岗位、高中政治岗位、高中地理岗位,县二中高中物理岗位、高中政治岗位、高中体育岗位,7个岗位均取消分流岗位计划数。
县城初中化学岗位分流计划数2人,2人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核减计划数1人,仅录用1人;县城初中政治岗位分流计划数2人,2人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核减计划数1人,仅录用1人;县城初中地理岗位分流计划数1人,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取消分流岗位计划数。
三、发放笔试准考证
1.初中及小学岗位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高中岗位试讲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地点均为:永修县教育体育局2号楼4楼会议室
4.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8月5日17:00至17:30期间可以去考点学校熟悉考场。
四、笔试
1.初中岗位、小学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永修县第二中学(致远楼)
3.考试对象:报考永修县“县管校聘”分流考试中小学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4.考场规则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接受入场安检和识别身份。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或饰品进入考场。
(3)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经监考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考生由此弄湿试卷等意外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和透明(玻璃或塑料)小瓶装的风油精或小湿巾。
(4)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5)考试当天8:00考生开始可以进入考点学校,并在警戒线外等候,8:15考生开始进入考场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并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6)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提出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9)在试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体起立,将试卷、草稿纸从上到下顺序整理好,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门外等候。在监考员依序收齐试卷、草稿纸后,按照监考员指令返回座位取回考试证件和文具离开考场。
(12)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高中岗位试讲有关事项请关注永修人民政府网于2023年7月19日已发布的公告《永修县2023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通知。
咨询电话:0792-3227135 0792-3222255
附件:永修县2023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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