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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2月25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建院初期,在吉安市委、市政府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高位推进下,学院今年秋季已正式招生办学,学生规模为7000余人。

为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目标,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杰出优秀人才10名,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前来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择优录用原则。

二、岗位、人数

产学研促进处处长1人,各专业带头人共9人(具体见附表)

三、产学研促进处处长条件、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下同)。

2.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在行业协会有任职经历;

3.在高校校企合作办或产学办有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对外沟通协调能力。

四、专业带头人条件、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学位可放宽为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且有相应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各种科研奖项、已承担的科研课题)。

5.具有较好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成果【教研课题、精品课程、示范(重点)专业建设、示范(重点)实训室建设等、教材、教学成果奖等】。

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主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研科研的能力,能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和指导专业发展。

(二)研究领域、专业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还在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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